9/1起《全台交通大執法》 未讓行人、滑手機過馬路通通要開單!
2020-09-09 10: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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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月1日起,全台灣將在易肇事路段實施1個月的交通大執法,最高可能罰至5400元,滑手機走路也可能會直接吃罰單!
取締重點項目包含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以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圖片來源:交通部
交通部近日表示,國內近兩年因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攀升,據統計,國內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108年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增加約3.1%,發現事故地點有6成皆發生於路口處。
近年行人死亡人數由106年381人增加至108年458人,其中在交叉路口行人死亡人數由106年179人增加至108年209人,死傷件數由7,629人增加至8,862件,目前平均每日則有24件路口行人死傷事故,因此決議至9月1日起進行為期一個月的交通安全大執法,盼能降低事故案件、維護交通安全。
到底罰什麼罰多少呢?
違規項目 | 受罰金額 |
汽機車沒有停等禮讓行人 | 1200~3600元 |
車輛轉向沒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 |
汽機車闖紅燈 | 1800~5400元 |
紅燈右轉 | 600~1800元 |
行人沒有走斑馬線、滑手機沒看標誌手勢 | 300元 |
2歲以下幼童沒有使用專用嬰兒床、座椅 | 3000元 |
2~4歲與18公斤以下幼童未使用專用座椅 |
詳細執法內容與罰金可至交通部查詢,好好開慢慢騎專心走,國王關心您與您的荷包。
圖片來源:交通部
慢慢走不行喔,駕駛玻璃心碎滿地?還是趕投胎
正確訊息在此,完全沒有滑手機字眼。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008311922467
汽機車都比較吃虧,「禮讓行人」這已經成為「霸王條款」,行人穿越馬路給你「慢慢」走,甚至滑看手機、違規穿越馬路等⋯⋯!他(她)們都視為「理所當然」,就是因為有霸王條款保護著,殊不知有多少塞車的狀況皆因行人而起;未禮讓行人!汽機車罰則變重!行人違規是否也應相對的罰重!從來也沒有看過警察大人取締過違規行人,只會欺負騎機車駕駛而已,人生而平等,為何待遇那麼不平等!尖峰時段路口執勤的警察大人和義交(尤其新北市),站在路邊就看著交通打結,視若無睹(是不會指揮還是不想指揮),時間到了就下課回分局,有意思嗎!那乾脆做人形立牌放在路口就好啦!不是嗎!汽機車禮讓行人,理所當然,但也應該互相吧!好好的人就快快通過馬路,不要把自己當智障、白癡、殘廢⋯而造成汽機車的困擾。
可是野蠻人很喜歡用一堆理由跟人家吵為什麼他不需要我不應該禮讓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