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拍你開車用手機!澳洲將設專屬攝影系統鎖定「開車低頭族」 罰金破台幣1萬元 台灣有法難罰?

 

在這個人人都是低頭族、手機不離身的年代,各國皆紛紛設有「駕駛期間不可使用手機」的相關規定,雖然法規明定但取締與實際執行仍有一段落差,為此,澳洲維多莉亞洲(Victoria)去年7月起,便已在部分路段架設攝影機,專門拍攝車內駕駛畫面以針對「是否在行駛間使用手機」進行開罰,近日州政府宣布相關法規與罰鍰機制將準備上路,行駛間使用手機最高可罰澳幣496元、4個違規記點,折合新台幣約10,535元。

該攝影機架設於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的門架或拖車桿上,並透過偵測軟體自動檢測駕駛是否在行駛中使用手機並進行拍攝,相關單位再以人工方式審查並進行開罰,其他不符合違規的影像則將於1小時內刪除。

▲示意圖,攝影機通常架設於門架上(翻攝自Google Map街景)

維多莉亞(Victoria)洲政府表示在為期3個月的測試中發現,在共計679,438輛汽車中,每42名駕駛就有一名被發現在駕駛過程中使用手機,因此維多莉亞(Victoria)洲政府宣布將投入澳幣3,370萬元以作為該技術的開發與建構經費,預計於2023年前將大範圍設置該拍攝系統。

▲攝影系統拍攝駕駛人行駛間使用手機(圖片來源:Victorian Government via NCA NewsWire)

回到台灣,早在去年10月已有關於「行駛間使用手機」的相關規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1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1,000元罰鍰

▲示意圖,非本案。圖片來源:Facebook(@國道公路警察局)

然而,2015年1月,曾發生某駕駛在高速公路上邊開車邊講電話被開罰,但高角度的取締照片讓不少人懷疑是eTag或有架設相關儀器所拍攝而引起民眾不滿,事後雖確定該照片是由員警站在高點專門針對未繫安全帶的違規車輛進行拍攝,但更確定的是台灣若想要效法國外以設備取締使用手機違規一事,恐怕得想個能讓民眾既不覺得被侵犯隱私又能有效降低違規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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