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測速》真的有用?苗栗縣台61線恢復執法滿月 取締違規共1,497件 傷亡事故降低

 

苗栗縣於今(111)年2月16日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區間平均速率恢復執法,至3月16日滿月,恢復執法後經苗栗縣警察局統計交通事故下降2成,期間亦未發生死亡交通事故,有效達到降低事故傷亡目標,估計減少因事故傷亡所衍生社會成本新臺幣240萬元。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2月16日轄內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區間測速恢復執法至3月16日期間已屆滿月,期間統計取締超速違規案件計1,497件;而恢復執法後測得違規超速最高時速達186公里,將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六個月。

另統計2月16日至3月16日轄內台61線交通事故發生7件,與去年同期相較發生交通事故9件,降低2件,依據研究推估,減少社會成本付出達新臺幣240萬元,顯見藉由區間測速科技執法速度管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

警察局局長陳武康表示,區間測速執法設備目的在於維護交通安全,而不是以處罰為目的,呼籲駕駛人能夠遵守行車速限、減速慢行,可避免違規遭罰、兼顧良好用路觀念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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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則回應
訪客
2022-04-16 21:59:34

區間測速不知是否只取締違規超速, 還是車速過低也一樣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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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2022-03-24 22:06:50

聽你在喇叭,既然這麼良好,區間上高速公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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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2022-03-23 16:58:50

遵守速限相對於超速所多花的時間要算時間損失嗎?超速怎麼能算正常用路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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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2022-03-22 12:53:14

這種評估根本是不對的,只評估某一方面的影響,整體用路人的平均到達目的地的時間損失呢?

人命很重要,但不是拿所有正常用路人的權益去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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