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5400!!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入交通管理

 

為了加強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管理,自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正式納入交通管理,並要求騎乘者必須遵守一系列法規,一旦被查獲,將面臨300至5400元罰鍰的處罰。為了讓民眾了解相關規定,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別進行了宣導,提醒大家儘速辦理領牌手續,避免因為違規而遭受處罰。

法規重點

掛牌與強制保險

  • 規定: 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在 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並投保 強制汽車責任險,才能合法上路。
  • 罰則: 未依規定領牌上路,將面臨 最高3600元罰鍰。

騎乘年齡與駕駛資格

  • 規定: 騎乘者必須 年滿14歲。
  • 罰則: 若未滿14歲騎乘,將處 最高12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將被移置保管。

安全帽規定

  • 規定: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必須佩戴合格安全帽。
  • 罰則: 未戴安全帽者,將處 300元罰鍰。

車輛改裝限制

  • 規定: 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禁止增減、變更車輛原有規格。
  • 罰則: 違者可處 最高5400元罰鍰,以防止引發車輛過熱或火災。

載人與速限限制

  • 規定: 禁止載人,車速不得超過 25 km/h。
  • 罰則:若載人,將處 300元以上罰鍰。若超速,將處 最高1800元罰鍰。

遵守交通規則

  • 規定: 必須遵循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的指示,夜間行駛時必須開啟車燈。
  • 罰則: 違規者可處 最高1200元罰鍰。

禁止酒駕與毒駕

  • 規定: 禁止酒後駕駛或毒品駕駛。
  • 罰則: 違者可處 最高24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將被移置保管。

強制保險投保

  • 規定: 必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且保險期間屆滿前要續保。
  • 罰則: 未投保者將處 最高1500元罰鍰。

禁行區域

  • 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得行駛於自行車道或人行道,僅限於合法的車道上行駛,河濱自行車道除外。

交警大隊表示,自從相關法規修訂以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違規行為中,最常見的違規項目包括酒後駕駛或拒絕酒測、未佩戴安全帽、不依規定停車、不遵守交通號誌指示,以及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量等。這些違規行為不僅危害駕駛人本身的安全,還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威脅。因此,交警大隊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此外,交警大隊強調,市交通警察大隊將持續進行宣導,並利用社區樂齡據點、各級學校、工業區及公司行號等場所,向市民普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及交通規範的重要性,確保每位用路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規,維護公共安全。為了避免未來遭受罰款並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洪國哲再次提醒市民,若家中有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民眾,應儘速辦理領牌手續,並遵守交通法規,讓每一位用路人都能在安全的環境中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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