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關鍵影像!《Toshiba》與《Zurich》聯手開發雲端即時蒐證系統

 

圖片來源:日本物產保險協會

圖片來源:日本物產保險協會

在這人手一機的高度3C化社會,即時的影像傳遞除了加速了訊息的傳遞分享也被現代人視為維護自我權益的最終手段。《行車紀錄器》的大鳴大放更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完整記錄事故發生的始末,作為責任歸屬與保險判賠的重大依據。 圖片來源:蘇黎世產物保險

圖片來源:蘇黎世產物保險

為了讓這些影像在訴訟中更具公信力,日本電子大廠《Toshiba》也與《Zurich》以及《日本車輛保險工會》合作,開發了《Z-Assist》雲端影像存證系統,以提升交通事故理賠的處理效能。

依照國際通用的標準《行車紀錄器》又稱為《EDR》(Event Data Recorder),統一採用內建式記憶體與循環錄影功能,且不得即時監看所錄製的影像,需有車輛原廠以及警政單位才備有特殊線材得以存取影像檔案,以確保影像資料的公證性。不過,為了詐領巨額的保險金,國際間擅自破解踹改的訴訟事件仍實有所聞。

圖片來源:蘇黎世產物保險

圖片來源:蘇黎世產物保險

因此,這套《Z-Assist》雲端系統便是將車上的行車紀錄器藉由手機的Wifi進行連結,在事故發生的同時即時將畫面回存至車主手機,與蘇黎世保險與日本保險工會的公共雲端硬碟,以確保即時影像的公正性,等同於「隱形的第三公證人」。

此外,《Z-Assist》在機器遭遇碰撞事故後會自動聯絡事故處理窗口並於保險工會系統自動編號立案,由保險工會主導追蹤事故處理的進度,同時確保駕駛人的權益。 圖片來源:蘇黎世產物保險

圖片來源:蘇黎世產物保險

然而,國內坊間所標榜的《行車紀錄器》雖備有「碰撞畫面強制錄影」與「緊急畫面存取」主要功能,但均無防止複寫與連動汽車數據的機能,僅靠一般的USB傳輸便可將檔案提出,也令所提交影像畫面的真實性被受質疑!

▼擅自將影像公佈於公開網路中,恐以觸法。

圖片來源:Youtube

圖片來源:Youtube

因此,建議各位讀者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建議在交通隊到達現場後可先行告知有加裝行車紀錄器以利蒐證,並由現場警員取下記憶卡存證,在完成筆錄後取回以確保檔案資料的公證性;若為自駕事故,而現場缺乏第三公證人,建議在確保緊急影像錄製完成後,拔除主機電源以確立時間軸的準確性。此外,切勿擅自將所攝錄的影像任意散佈在公開場所及公開網路上,以免觸及刑法-妨礙秘密法則。 https://youtu.be/2DoteXqalr0

加入粉絲團 加入好友 追蹤IG

相關新聞推薦

RELATED ARTICLES

品牌相關文章

RELATED ARTICLES

請將圖片拖曳至框線內

回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