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隱私或保護自己 行車紀錄器該列為標配嗎?

 

行車紀錄器幾乎是人人必備,但基於種種原因,目前還沒立法規定得標配。

買過德國車的朋友們是否有注意到為什麼車子沒標配行車紀錄器,甚至連選配有沒得選,就算下單德國訂製,還是沒得選。為什麼花了好幾百萬買的車卻連行車紀錄器都沒有呢?那是因為行車紀錄器在注重個人隱私的德國中是飽受爭議的東西。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禁止使用,但在使用上的限制相當多,如果「長時間」、「四處」使用,就會違反個人隱私權,且不能公開將行車紀錄器影片放在網路上。

行車紀錄器能呈現行車時的所有畫面,是出交通意外時自保的東西,在台灣出了交通事故,警察到場通常會問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影片,以便釐清肇責;但在德國可就不是這樣了,但2018年的一場車禍判決,因為鑑定專家的鑑定結果與目擊者證詞無法還原當時情形,被告當時被判賠償原告一半損失。原告拿出行車紀錄器影片提出上訴,但是法院以侵犯其他用路人隱私權為由駁回了上訴,就這樣官司一路從初級法院,與州法院打到了聯邦法院。

最後聯邦法院接受了把行車紀錄器影片當成證據,理由是在交通事故中,當事人都必須出示個人身分證、駕照,與保險等資料,所以行車紀錄器洩漏個人隱私不算是首要考慮的因素。上面所舉的這個案子(案件號:VI ZR 233/17)是法院最後接受行車紀錄器影片當成證據使用的特例,在德國這樣的證據絕大多數都是被法院拒絕的,理由只有一個,侵犯個人隱私。

Luxgen URX將行車紀錄器(DR)整合到中控螢幕

不只德國車,多數國產車也沒將行車紀錄器列為標配。法制局曾在去(2020)年提出將其列為國產車標配的構想,但目前台灣法律沒規定車禍得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且除了隱私問題外,這筆錢是要政府補助還是車商吸收、未來購買行車紀錄器政府是否要補助、是否會圖利特定廠商等等問題,涉及層面太廣,目前還沒傳來更新消息。

圖片來源:istockphoto

加入粉絲團 加入好友 追蹤IG

相關新聞推薦

RELATED ARTICLES

品牌相關文章

RELATED ARTICLES

請將圖片拖曳至框線內

回最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