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還是霸王法?立委提案修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通過一讀:大樓不得拒裝電車充電設備
隨著電動車的數量日趨增加,不少電動車的現行車主及未來車主紛紛提出了家中無法安裝充電樁的隱憂與疑問,不少人表示「不能裝不要買」,為此民進黨立委趙天麟等人日前提案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訂管委會及區權人不得以安全性、電力負載問題拒絕,該草案已於日前通過一讀。
日前,小公主針對台北市廣播電台《市長室時間》中以「電動車的充電設備小百科」為題的節目進行了簡單的介紹,其中便提到,不論是否自費安裝充電設備,只要會動用道公共區域,都必須經管委會同意。
【你可能也想知道】
小公主知識+《電車充電設備篇》:管委會不讓設充電樁?要求開區權大會?安裝還能補助?2規定神破解電動車主必看!但過去也有不少網友在社群上分享道自己尋求管委會後碰壁的事件,小公主實際詢問了自家社區大樓安裝充電裝一事,也被以「要再評估安全性」、「會影響到大樓其他住戶」為由拒絕。
趙天麟表示,雖然在「建築技術規則」中已明定,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充電設備空間,但對於舊有建築而言該規定仍無法解決,為此便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進行修正並提出草案,內容如下:
電動車車主在自家停車為裝設裝充電設備時,應事先徵求區權人會議同意,並需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相關安全標準;若無正當理由,區權人不得以安全性、電力負載等理由拒絕。
此外,電動車充電設備之費用應由設置人自行負擔,並需設置獨立電表,以達使用者付費之原則。
該法案目前已通過一讀,但網友對其草案的意見卻相當分歧,部分網友認為該草案即使通過了仍無法改變太多現況,「社區對於裝設的變數太多」、「隨便說個大廈結構就可以當正當理由了還不是一樣」、「應該不是每個社區都能裝獨立電表吧」。
也有部分網友認為此草案若通過則形同「電動車霸王法」,讓電車無法可管。「我車位也是花錢買的為什麼要就要負擔安全問題」、「先是輔助再來是管充電再來要管什麼」。
相關新聞推薦
RELATED ARTICLES品牌相關文章
RELATED ARTICLES-
汎德《BMW F70 M135 xDrive》試駕報導|科技感滿點的小鋼砲 五官大滿足
-
汎德《MINI JCW》三門掀背性能車 210萬元起 對手Toyota GR Yaris 8AT還沒來台灣
-
解放搭帳煩惱 YAKIMA 推出多款速搭型車用帳篷
-
「TWQR乘車碼」正式啟動 手機就是車票 一碼通行時代來臨!
-
TAMBURINS 全新「BOTTARI」香水系列 韓國聖水旗艦店盛大開幕,全新空間、產品售價一覽搶先看
-
Aston Martin AMR-C01-R:價格超過248萬元的高端賽車駕駛艙
-
技嘉 2025 AI 電競筆電正式上市, AI 助理 GiMATE 智慧調校實現完美效能與散熱
-
掀背車版圖更動|A-Class與Focus停產 《Kia Ceed》即將大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