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國道交通事故》較同期增加!未繫安全帶+超速佔70% 最高罰2萬4再吊銷駕照?

 

高速公路局統計今(110)年1-5月國道計有29件A1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共造成30人死亡、38人受傷,較109年同期大幅增加;其中件數增加16件、死亡增加17人,受傷增加20人。主要肇事車種為自小客車18件(約占62%),肇因多為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12件(約佔41%)及未注意車前狀態6件(約占21%),且多數發生在晚間至凌晨(22時至6時)共13件(約佔45%)。

▲ 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iStockphoto,以下同。)

主要肇事 件數 比例
車種 自小客車 18 62%
原因 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 12 41%
未注意車前狀態 6 21%
時段 晚間至凌晨(22-06時) 13 45%

高公局分析前述29件A1事故,未繫安全帶者有10件(約佔34%)、超速有13件(約佔45%);其中,未繫安全帶之A1事故涉及超速者有7件(70%);另涉及疲勞駕駛者有8件,顯示仍有部分用路人開車前未養足精神。

高公局提醒,未繫安全帶違規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及第33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於國道超速者,則依同條例第33條及第43條規定,視情節輕重處新臺幣3,000~24,000元不等罰鍰,嚴重超速更將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甚至吊銷駕照。 高公局表示,後續除將利用微電影、海報、摺頁及電子看板宣導用路人「駕車乘車繫安全帶」、「注意車前狀況」、「依速限行駛」及「小心變換車道」之外,上述肇事分析結果亦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勤務安排及加強違規取締之參考。鑒於目前國內疫情嚴峻,高公局呼籲用路人應減少不必要之外出移動,需要開車出門時,務必養足精神及繫妥安全帶,並務必依速限行駛、注意車前狀態,以確保行車安全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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