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氾濫反搞死員警!交通部將取消一項「最大宗」的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權
▲因行車記錄器的普及,與手機照相功能之先進,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事件氾濫成災!圖片來源 政府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9年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事件多達391萬件以上,相信對於端正駕駛人用車習慣有正面意義,彌補警力取締死角,之後又加上「實名制」不可匿名檢舉,增加民眾檢舉的精確性,然而此一措施至2020年「氾濫成災」!光是2020上半年檢舉事件就超過273萬件,至於檢舉達人一年可以舉報1.5萬以上的違規事件,平均一天多達40件以上,不禁讓人直呼吃飽太閒!
因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事件數量實在太龐大,造成審查警力無法負荷,而且根據統計,民眾舉報違規事件約三成是無效檢舉,此外並有許多「挾怨報復」的情事,如鄰居互相舉報違停或霸佔車位情事,讓此一法令淪為相互攻擊的利器。
整體來說,民眾檢舉「超過五成是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與闖紅燈各占約一成。因規定,檢舉違規停車事件,必須拍下「車內沒有駕駛與乘客」才能生效,審理過程勞心勞力,但是約一半的違停案件其實都是無效檢舉,令負責審查的員警開始懷疑人生!
▲違規停車是民眾檢舉「最大宗」案件,但未來執法權將交還員警。圖片來源 政府全國法規資料庫
因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有新的修正草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事件之範圍修正如下:
闖紅燈或平交道
搶越行人穿越道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
行駛路肩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新條例最重要的改變就是取消「違規停車」這個項目,其它並沒有太大的異動,不過取消此一項目,其實就會減少約5成的民眾檢舉案件!對於抒解警力確實有非常大的幫助。
此外關於恢復交通違規事件檢舉獎金制度,目前也有相關進度,不過在今年1月11日附議階段並沒有通過,而且附議人數和達到回應門檻還有相當遙遠的距離,看樣子應該是毋忘在莒之「無望在舉」!檢舉達人想靠交通違規取締獎金維生的機率相當渺茫!
▲政府靠交通違規取締豐厚了國庫,不過民眾檢舉違停案件約5成無效,抑或是挾怨報復,政府不得不做出取消的決定,相關條例仍在修法階段,所以民眾目前還是可以檢舉違停,駕駛人或攤販商人還是不要太白目!圖片來源 政府全國法規資料庫
不用懷疑人生,從頭到尾都是一開始有獎勵舉報制度,才會有那麼多人做檢舉達人,這也是如同紅衛兵在控制老百姓,真的是民主的倒退。
這些舉報辦法已定立及十年、確一直沒廢除。
高雄市區檢舉達人氾濫成災....每個月都收罰單...只是機車轉彎不小心壓線...這樣召照開不誤....
取消無公權力檢舉人 檢舉違規案件 避免造成警民誤會
感謝所有縱使沒有獎金,仍為端正社會法治、逞治貪婪違法之徒,從而防止因違規延伸嚴重交通事故之檢舉義士。
照片/影片容易修片造假,何況民眾又不是執法人員,毫無公信力可言.除非是有受害者.
全民站出來共同支持廢除沒有公權力的人民檢舉交通違規事件!
對於抒解警力確實有非常大的幫助?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6361380
違停紅線不可舉發這個對交通及消防救災影响很大!
是網友提案,附議連署沒通過,閱讀有障礙?從頭到尾沒人說交通違規檢舉有獎金
交通違規檢舉沒有獎金,沒有獎金,沒有獎金,都什麼年代了還寫這種誤導視聽的文章
ㄔ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