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以下幼童應使用《後向式汽車安全座椅》2020年9月1日開始實施

 

▲2020年9月1日起,2歲以下嬰幼兒必須使用「後向式」汽車安全座椅並且固定在後座。圖片源自Tech For Hunt網站。

政府為了提高兒童乘車安全性,交通部路政司於2020年1月17日宣布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修正,幼童乘坐「後向式幼童用安全座椅」將由現行1歲延長至2歲以下,並於2020年9月1日開始實施,違者將處新臺幣1500元至3000元以下罰鍰

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新規定

2歲以下嬰幼兒:應安置在車輛後座之「攜帶式嬰兒籃」或「後向式汽車安全座椅」予以束縛或固定。如因幼童體型特殊顯無法依規定使用者,得用適當之安全椅。

2~4歲兒童、體重18公斤以下:應乘坐於車輛後座之汽車安全座椅,予以束縛或定位,優先選用後向汽車安全座椅。

4~12歲孩童、體重18~36公斤以下:應乘坐於車輛後座並依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使用安全帶。

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並應依安全椅產品檢附之說明書所示方式,確實將安全椅與汽車座椅連接穩固,並符合安全椅產品所允許之身高或體重限制。

根據美國兒科醫學會研究,0至2歲嬰幼兒頸部尚未發育完整,當車禍事故發生時,會因為「甩鞭效應」導致脖子斷裂或頸椎嚴重傷害,如果採用後向式乘坐,安全性高於前向式。

為了配合相關修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修訂CNS11497使用後向式兒童座椅重量規定,此外,交通部已於2019年6月19日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就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進行修正,正式條例已於2020年3月2日發文,2020年9月1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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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可以「轉向」的前向+後向式ISOFIX汽車安全座椅,不僅操作上更為便利,而且可以使用到孩童滿四歲為止。圖片源自Baby Wise Life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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