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春提醒/北市計程車實施春節加成:1月23日至2月6日止 跳表金額「再加30元」

 

111年臺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為自1月23日0時至2月6日24時止,以上車時間為準,共計15天,乘客依計費表跳表金額,再另外加30元支付車資。

臺北市公運處提醒計程車駕駛人不得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鍵,僅能以貼紙公告內容收費。春節運價加成費率調整是經臺北市、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聯合提案,並依程序分別於兩市的計程車諮詢及審議委員會審議,經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衡量計程車營運狀況與費率結構共同研商討論後決議。

公運處已印製春節運價加成計費貼紙,將發送至:

  1. 臺北市計程車公(工)會
  2. 計程車服務站
  3.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4. 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及警察廣播電臺等,

駕駛自1月21日起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看,也請駕駛務必遵守規定收費,並呼籲提升服務品質與加強防疫。民眾若遇有駕駛超收車資或拒載之情形,可向公運處或警察機關檢舉。

公運處提醒民眾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佩戴口罩,未依規定最高可罰1萬5,000元,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咳嗽)民眾前往醫院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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