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無照駕駛》最高可處12,000元+車輛保管機制 無照駕駛事故率降5成

 

為遏止未成年無照駕駛行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於今(111)年1月起執行「未成年無照駕駛移置保管車輛」執法專案,藉由移置保管車輛手段,強化車輛所有人管理責任,統計111年1至2月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移置保管車輛計68件;未成年無照駕駛事故發生23件,與去年同期發生47件相較下降5成,防制成效顯著。

未成年無照駕駛除因好奇心、欠缺自我控制能力,且因不熟悉交通安全規則,缺乏安全防禦駕駛觀念,而有闖紅燈、超速、任意變換車道及轉彎未依規定等不當駕駛行為,因而常造成嚴重傷亡事故。為達嚇阻效果及避免未成年被開單告發後仍持續駕駛影響用路人安全,警方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針對未滿18歲無照駕駛處以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結合移置保管車輛機制,若家長(車主)明知未勸阻,則依處罰條例第21條第5項舉發,加開車輛所有人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並記該車違規紀錄一次。

影集「少年法庭」中講述未成年人無照駕駛高速撞上外送員致1死1重傷的嚴重交通事故,造成兩個家庭的破碎。臺北市警局呼籲,部分未成年人貪圖一時方便,尚未考取駕照便騎(駕)車上路,警方除依法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家長也應善盡保護管教責任遏止再犯,共同維護未成年及其他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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